Sunday, August 23, 2009

岂有此理!!!

昨天还是如入场的到点心店去上班...早上去到店里就开始做我最拿手的香港猪肠粉,然后就跑去楼上的店面去帮忙...

一直忙碌到大概11点多吧...我的同事刚好收了张大桌的钱...160块的,看到我要下楼下去做东西,就托我把钱拿下楼去给老板的儿子...于是我就拿了钱放进我围裙的口袋里就下楼去...

下到楼下,我就把围裙里的160块拿出来交给了老板的儿子,交给他时我还跟他说:“这是刚收的,160块。”我还把钱摊开来给他看,然后他就收下了...

当我在清洗东西时,我的另一个同事(赤壁里的小环环)来问我:“刚才你给110块老板的儿子啊??”我就说:“我明明给了160块他的,他做么说我只给他110块??”环环就说:“我不知道哦,他讲你给他110块的。”我听了就跑去问老板的儿子:“我刚才不是给了160块你的吗??”他竟然说:“有么??我不知道哦...”我听了很生气,就说:“你跟我算好好来,我明明给了160块你的。”之后就走了...

真的是岂有此理!!!他明明收了160块的竟然想诬赖我拿了50块!!!那个交钱给我的同时知道后就说:“不用管他的,他癫的...”我就说:“他要诬赖我我也不怕,因为我钱包里面只剩下20多块罢了...他要闹的话看谁理亏...”

这样的笨蛋,想诬赖人都找个有钱点的来诬赖啦...找个只有20多块的来诬赖...如果我真的要拿的话我就不会傻到跑去跟他说刚才收160块啦,干脆说收了110块不好???况且我在那间点心店做了最少都有4年了,要拿早就拿了几百块了...需要等到今时今日才来下手吗???

真的是岂有此理!!!

2 comments:

vicky said...

o(∩_∩)o...做了4年工哦,我做过最久的工是半年罢了(*^__^*) 嘻嘻……

kimi said...

被人诬赖的滋味真不好受~
走自己的路吧~就让别人去说吧~
清者自清~